編者按:改革開放以來,我們黨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,統籌推進各位階、各領域、各層面、各環節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,逐步形成以“1+4”為基本框架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。具體到實踐中,這以“1+4”為基本框架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如何落實,發揮了哪些作用?詳見2018年第24期《求是》文章《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制度建設成果豐碩》。
★ 以黨章統領黨的制度建設,提高了制度建設的整體水平
作為立黨管黨治黨的總依據、總遵循,黨章具有最高權威,依規治黨首先是依據黨章管黨治黨。
改革開放以來,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,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先后8次修訂完善黨章,不斷推動黨章與時俱進,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注入強大制度動力。
★ 黨的組織法規不斷完善,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組織制度基礎
為了全面規范黨的各級各類組織的產生和職責,我們黨先后制定了450多部組織法規制度。
這些法規制度,夯實了管黨治黨、執政治國的組織制度基礎,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、實現黨的歷史使命提供了堅強組織保證。
★ 黨的領導法規逐漸健全,保證了黨的領導活動在制度軌道上推進
目前,我們黨已制定900多部黨的領導法規制度,對黨的自身領導體制、黨與政府等機關組織關系作出規范。
★ 黨的自身建設法規日益完善,顯著增強了黨的創造力、凝聚力、戰斗力
黨的自身法規制度涵蓋黨的政治建設、思想建設、組織建設、作風建設、紀律建設等,目前現行有效的法規約1400部。
★ 黨的監督保障法規持續加強,有力促進了良好政治生態的形成
長期以來,我們黨按照規范主體、規范行為、規范監督相統籌相協調的原則,對黨組織工作、活動和黨員行為的監督、考核、獎懲、保障等作出規范,共制定1460多部監督保障法規制度。
詳見2018年第24期《求是》文章《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制度建設成果豐碩》。